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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无效?
主持人:近年来,国家对抑制房价过快增长采取了很多措施,如2005年出台了"国八条",去年又有"国六条"及其细则,央行也采取了加息等措施。但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今年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的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了5.3%,深圳、北京、广州几个大城市都达到了接近10%的增幅。这是否表明国家的调控措施无效?问题出在哪里?
易宪容:几年来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基本上没有达到效果,否则不会出现越是宏观调控,房地产领域的投资增长越快,进入房地产的银行资金越多,房价上涨越快。而且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与各地房地产价格的实际涨幅差距很远。北京回龙观及天通苑的经济适用房,2003年是2650元/平方米,目前为5800元/平方米,上涨一倍多,每年上涨幅度达25%以上。房价如此快速上涨,房地产投资岂能停止与放缓?房地产宏观调控如何达到效果?我认为,造成上述怪现象的重要的原因是把房产界定为投资品而非消费品,再加上宏观调控的主要目的是稳定房价(即对房价隐性担保),以及便于利用的金融杠杆及低利率政策。此外,房地产产品为垄断性定价销售,各地房价被炒高也就十分自然了。
李慧:近三年来,中国房地产政策主要是从控制供应量上做文章,遗憾的是,不少政策实际上加速了房价上扬。当然,一个政策的执行也有从量到质的转变过程,如果过去几年任何措施都不采取,房价涨幅可能更高。过去几年的调控,基本是集中针对某些城市,如先是针对上海、杭州、广州、南京,后针对北京、深圳等。我在香港研究在港上市的内地地产公司十几年,香港头十大地产上市公司多数实行了多地区战略,他们的资本是流动的,是游击队,内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方法很难奏效。 另外,近几年中国内地二线城市经济快速增长,也使得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盘子进一步放大,二线城市房价也在飙升,加上一线城市的持续增长,导致全国均价上扬,这个趋势本身并没有与中国经济的宏观走势相背。
刘福垣:我认为有关部门在房地产改革上的战略一开始就错了,一方面,主张居者有其屋,让老百姓以买房为主;另一方面,又把房子的定价权完全交给了市场。这导致很多干预措施难起明显作用。房屋有双重属性,既是投资品也是消费品,买房子是投资行为,租房子是消费行为。现阶段,大多数中国人是没有条件买房的,靠工资生活的普通工薪阶层,如靠工资累积购房必然会压缩其他方面的消费。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在较长时期内都将是供大于求的,理论上来说挣工资的人只适合于租房子,一旦其有了非劳动收入,即资本收入才适合买房。
李慧:房地产具有消费品和投资品双重特征,但现在在中国更多是投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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