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物价上涨可谓说来就来,涨势不仅由楼市传导至股市,更严重的是,粮油肉等最基本的“菜篮子”价格上涨,正传导到整个产业链。尤其是猪肉价格,据悉北京猪肉20天内涨了14次,较去年同期翻了近一倍,广州近日更是出现千人争买平价肉的奇景。有评论指,物价普涨正折射出经济泡沫化后的社会危机。
正所谓“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有地方物价部门俨然一副正本清源、领风气之先的架势,要比“控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既定政策更进一步,让当地渴望做房奴而不得的老百姓在此“大热天时”吃上一支“冰淇淋”,干脆、解气、解渴——“南京物价局:在售楼盘售价许降不许涨”。
只是,冰淇淋总是容易溶化的,此番出手的舆论效果,单论网友反应,恐怕就要令主政者失望了,他们不仅绝少感恩戴德,更不乏“房价空调、黔驴技穷”的负面评价。从报道所描述的这项措施来看,光是字面意思,无疑透着“勤政爱民”的理念,这番作为体现的善意,老百姓难道无法感觉到?
问题显然首先出在“许降不许涨”作为一种管理手段的合理合法性上。物价局当然可以监控房屋销售的价格,根据“核价”原则,还要求开发商备案,备案后的价格如果上涨超过一定百分比,需要报物价部门审核。但物价局绝对没有权力不允许开发商以超过某个规定时段的价格销售房屋。如果物价涨落会听命于一纸文件,在房价涨成天价之前,物价部门早干什么去了?以一纸行政命令直接介入市场、心血来潮式的一刀切定价、将影响价格波动的其他合理因素强行屏蔽掉,是不是对市场经济的粗暴践踏?当然,如果物价部门认定房价暴涨是荒唐的,只能以暴易暴、以荒唐对荒唐才能奏效,所谓市场理性、行政理性且抛在一边,那么另当别论。
这种毫无理性、透明度的干预,典型的违法行政,市场怎么会有理性正面的反应?某些职能部门在“房事”中阳痿已久,如今强自出头挺枪跃马,最终难免落得个“马上风”的结果。
规避这个规定并不需要太多技术含量。“许降不许涨”有一个拗口的名字:在售楼盘中尚未销售的部分不高于已售的最高价。开发商自己成交一套先定个天价,再以优惠折扣的方式销售,折扣额度是由开发商控制的,私下交易依然会泛滥,那还不是等于涨价?而且“许降不许涨”针对“普通商品住房”,“不包括特殊套型,比如公寓、别墅”的规定必然会导致当地楼市产品解构、户型比例畸形化,都向高档化的住宅商品房靠拢,其结果将是房价越来越高。
当房价的最关键成本在于地价,而大多地方政府只管收土地出让金,却对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毫不上心,开发商完全可以根据“许降不许涨”的逻辑反问,政府还没有出让的地价是否也是“许降不许涨”?民众其实了解中国的国情,明白物价局在政府架构中是个小媳妇,特别是在楼市这个问题上更做不了主,房管、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更有话事权,但它实在不该以勤政之名行惰政之实,以此搪塞外界的质疑。
“许降不许涨”最直接的好处,或许就是体现在上呈给上级主管的“官面”房价“调控”到位了。如果向更深层次考虑,这样一个可预期成效存疑的措施得以堂皇出台,正凸现了中央决策大打折扣、中央权威受到严重挑战的危机:随着宏调虽逐次增兵却石沉大海、进退失据,宏调决策被既得利益集团所收买的喉舌、以及某些地方主政者有计划、有组织地恶意解读和歪曲执行的情况愈演愈烈。说到底,如果撇开“勤政”的善意考量,这只不过是某些职能部门应付来自中央的调控压力的阳奉阴违举措,对上好汇报,对下好糊弄。
而以行政权力扭曲市场的行为必将孳生其他形式的腐败,便利发展“有部门特色的官场经济”。某些作为行政主体的职能部门,更多地只看到了行政相对人的责任,却把自己排除在法律责任之外,甚至借行政作为牟取私利。在楼市迷局中,老百姓看到的就是房价的灰色痕迹:土地出让中的权钱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不经济以及购买者身份审核的不透明、银行违规放贷助长楼市虚火……打击开发商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现象,政府需先从这些源头检视自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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