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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为在竣工验收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廉租房质量,我省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廉租住房全面实施质量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
据省建设厅介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对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责令整改,并停止竣工验收;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住房交付时,确保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
对廉租住房质量,建设单位要全面负责,依法加强对设计、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保证住房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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